失踪女孩致电家中,向父母要万元“赎身费”。深入调查,警方从假结婚证入手,捣毁一拐卖妇女偷渡去台湾卖淫的团伙,而丑剧的始作俑者竟是中国台湾省高雄市的两名出租车司机。
失踪女孩被拐卖至台湾打电话向父母要万元赎金
2000年4月10日上午9时许,一对中年夫妇哭哭啼啼来到南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案,称其17岁的独生女小颖(化名)于4月3日下午突然失踪。正当他们心急如焚四处寻找女儿时,其女儿于4月7日突然给家里打来电话,称自己被拐卖至台湾,需交人民币1万元才能将其赎回。
办案民警很快查明,4月3日,小颖曾同一名台湾人、一名福建人和三名南昌人(两男一女)在省城一大酒店共进午餐。根据这一线索,办案民警到该酒店清查台湾人、福建人的住宿活动情况。经过细心查证,刑警们从当时投宿于该酒店的客人当中,认定住宿于1101房的福建省福清市人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追查结婚证擒获嫌犯在逃嫌疑人被一并供出
调查中,民警发现有一舞厅女子,也是受害者之一。此女子向警方透露,当年元月份,林某为拐卖江西籍女子赴台卖淫,曾带来6名台湾男子分别与6名江西女子在昌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时因为活动经费不足,林某离昌返台时把两张结婚证押在南昌的一个朋友处,借了5000元现金。办案民警据此分析,没有结婚证,林某就无法为这些“新娘”办理赴台通行证。其势必返昌赎回那两张被押的结婚证。办案民警经过一番艰苦的调查,终于查到了林某来昌的确切日期。
当年4月27日凌晨,刚入住该酒店1309房的林某及其保镖李某束手就擒。审讯得知,24岁的林某,户口在福建省平潭县南海乡,家住在福清市。据林某交代,当年年初,他和台湾某娱乐公司经纪人洪某甲和洪某乙勾结在一起,精心设计并导演了以假结婚的方式到南昌拐卖未结婚女青年赴台卖淫的丑剧。2000年1月至4月份,林某用假身份证多次来昌,从众多年轻漂亮的女性中挑选了6名未婚女子分别与6名台湾男子办理了结婚及公证手续。一次偶然的机会,小颖也落入了林某的魔掌。虽然小颖长相、身材出众,但因其未到法定年龄,办不到结婚手续,林某就将她骗到福州,交由福州“蛇头”以偷渡的方式送到台湾。事后“蛇头”付给林某好处费3000元。同时,林某还供认了在南昌为他牵线的肖某和万某等人。
至此,参与介绍女青年赴台卖淫的南昌人浮出水面。另外,那6张以假结婚的幌子办理的结婚证,也被办案人员分别从6名即将赴台的“新娘”处一一缴获。
4月29日,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追捕闽、台籍的有关犯罪嫌疑人,另一路负责追捕在昌的肖某、万某等同案犯罪嫌疑人。
被逮嫌疑人立功赎罪同案犯女友自投罗网
很快,办案民警便在南钢附近,将肖某、万某等人抓获归案。4月29日,林某被赴闽民警一同带往福建,准备以此为诱饵抓捕洪某甲、洪某乙等人。据查,洪某乙有一女朋友阿红在福州。如果找到她并争取她的合作,应该可以把洪某乙从台湾引来大陆。
孰料,林某、李某4月27日凌晨在该酒店被刑警带出宾馆时,即被洪某乙的南昌朋友偶然看见。这一消息,很快传到了远在台湾的洪某乙耳中。洪某乙遂不断拨打林的手机和林家的电话,探听虚实。
为证实林某是否真“栽”了,诡计多端的洪某乙从外围入手,于5月3日给其福州女友打电话,要阿红通知林某第二天单独见面,并告知见面地点、具体时间和联系电话,只许她与林联系,林不得与她联系。
在阿红约林某见面时间、地点不详的情况下,赴闽行动组于次日一大早赶到福州,向当地警方请求支援。同时,派员留在福清市一边羁押林某,一边等候阿红的电话。为防止林某趁机逃脱,3名刑警专门对林暗中跟踪监视,另租用两辆当地出租车,由侦查员装扮司机。
5月4日中午12时,阿红来电,约林某下午3时到福州市单独见面,具体地点再告知。刑警们遂押着林某火速从福清赶往福州。下午3时,阿红又来电,约林15分钟内打车到白马河公园见面。事先邀一帮朋友在公园打扑克的阿红在确认林周围无人跟踪后,才放心跟着林上了乔装刑警驾驶的出租车。其余刑警则分别乘数辆出租车紧随其后,迅速离开了白马河公园。